信托服务
·隐藏真正股东/董事的身份: 香港(及某些国家)的法律要求在当地注册成立之公司向公司注册管理部门提交公司董事和股东的资料,然后,有关部门会把该等资料存档,并且公开该等资料,以供公众人士查阅。某些投资者或经营者为了达到隐藏身份之目的,于是委任他人(朋友或亲戚或本公司之类的专业机构)出任董事和股东一职,这样一来,只有被委任人士的资料会出现在公司的法定文件上面及公开供公众人士查阅。这类受委任人士就叫做代理股东和代理董事,也叫做代任股东和代任董事。 ·简化公司组成架构: 公司的真正架构可能包括很多股东和董事, 当公司需要参与某些交易时,这会增加大量的行政工作。例如,当公司需要开立银行帐号时,很多银行都要求提供股东和董事的“资信证明”,要避免提供那幺多文件,公司注册时可以利用“代任股东” 和“代任董事”,只登记少量的人数。 ·节省时间: 当真正的股东 / 董事不在香港,便可以利用“代任股东”和“代任董事”来签署文件,或是开立银行帐号,至于有关“代任”的法律文件,完全不需真正股东 / 董事在香港,也可以有效处理。 ·个别原因: 有些人或公司因为某种个别原因不能或不方便以个人或公司名义来参予某种项目、公司业务或投资时。 本公司所提供的代理股东和代理董事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好方法。 代理股东和代理董事服务其优点是可以把持有人的名称绝对保密,又可直接或间接参予公司的运作,对一些身兼多职或有利益冲突人仕是一种十分方便的服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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