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和内地人民币贸易结算很快出台
3月6日10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一楼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答记者问。关于香港和内地开展<人民币结算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表示,从2003年年末开始,香港已经开始开展个人人民币业务的试点。应该说,当时是从个人旅游、购物方面开始筹备建立了两边货币结算和清算的安排。在这个基础上,两边有密切的合作,这个合作正在正常进行。估计不用建立什么新的机制,就在这个框架下进一步合作就能解决这个问题。当然需要有一些扩展,因为人民币运用的领域会扩大。 涉及到关于人民币贸易结算的问题,应该说也没有太大的困难。实际上,各家商业银行的工作系统,包括计算机系统,本来就是有多种货币可以去运用,所以再增加一种货币,运用上也比较容易。另外这些年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包括边贸过程中也有很多都是用人民币结算的。当然,这里面确实涉及到有些个别的业务系统和有些政策需要做一些微调。估计可以顺利出台,时间也不会拖的太久。 关于两地本币的货币互换协议,周小川说,和香港金融管理局之间签订了两边本币的货币互换协议,主要是增强双方应对金融危机的信息,这是一个互相支持。当流动性出现问题时,相互可以支持。但现在还没有到双方提取运用的时候,因为暂时大家还没有看到出现比较明显的问题。下一步,估计在这方面会逐渐有所进展。 |